近年来,种植牙技术被越来越多的牙缺失患者所接受,
但因没有一套完善的术后服务体系,许多人因术后服务无法保障而困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北京京通口腔在2017爱牙日之际,
隆重颁布《种植及修复保修制度》白皮书。
颁布仪式上,来自国内外知名种植牙医师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性的时刻。
通过《种植及修复保修制度》白皮书的正式实施,北京京通口腔旨在加强种植牙术后保障体系
的完善,推动我国口腔种植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市民对种植牙技术的认知度。
作为口腔专科医院, 北京京通口腔带来全新的会所管理模式和服务理念。按医嘱进行细化护理,由专人指导冰敷、清洁牙齿等事项。术后进行常规检查,并仔细观察患者的口腔黏膜、牙龈的情况,是否出现红、肿、热、痛等,若发现不良症状,马上报告主诊医师,积极处理。
作为口腔专科医院, 有些医院在完成诊疗后便把患者放到一边不予理会,而北京京通口腔承诺:我们有专人向患者仔细讲解术后护理的知识,包诊疗当天的注意事项、饮食上的注意事项,或者手把手地教您诊疗后按摩的方法,务求让患者得到恢复。
北京京通口腔专门成立"客户服务部",采用客户管理系统,可详细记载患者术前症状、各种X光片、治疗项目、诊疗的具体过程,及诊疗前后对比图等相关信息,主诊医生查阅方便,为您术后效果及术后服务增添一层保障。
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以及避免出现突发情况而耽误处理,北京京通口腔客服电话为010-8050-6869,提供即时的医疗护理信息。
北京京通口腔客服部会定期进行电话跟踪回访,在恢复期间,为您解答各种疑惑以及术后注意事项,让您更加安心。
北京京通口腔对患者实行术后负责制,不定期举办各种公益口腔保健知识讲座,普及口腔护理知识,只要您有兴趣都可以返院参与。
北京京通口腔的牙冠、种植体材料,均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拥有品质保障卡,术后提供跟踪维护服务,给患者放心的术后保障。
种植和修复是京通口腔的重点诊疗项目,为了保障所有选择京通口腔的顾客能得到更安心、更规范的诊疗,特制订此种植、修复、诊疗保修制度,以保障广大患者的合理权益。
如发生保修,请参考如下制度:
一、种植保修细则
按种植费用确认单上标示的价格计算,种植体部分占40%,基台部分占30%,冠/桥部分占30%。
1、种植体部分保修
种植体保修细则请详见院内种植及修复协议书
2、种植基台保修
种植基台保修细则请详见院内种植及修复协议书
3、种植冠保修
京通口腔对种植的普通烤瓷冠和全瓷冠保修,自戴冠/桥之日起计算。
种植冠保修细则请详见院内种植及修复协议书
二、修复保修细则
如因为各种原因造成牙齿修复类问题,大部分是发生在半年之内,故京通口腔对目前所进行的牙齿修复实行保修
1、修复用的锆瓷牙
锆瓷牙保修细则请详见院内种植及修复协议书
2、修复用的铸瓷牙
铸瓷牙保修细则请详见院内种植及修复协议书
3、京通口腔对修复用的生物肽(纯钛)、维他灵生物钴铬合金支架及牙体
支架及牙体保修细则请详见院内种植及修复协议书
4、修复用的精密附着体(快套)
精密附着体保修细则请详见院内种植及修复协议书
三、牙齿美容贴面
1、牙齿美容树脂贴面
美容树脂贴面保修细则请详见院内种植及修复协议书
2、牙齿美容瓷贴面
美容瓷贴面保修细则请详见院内种植及修复协议书
四、牙体缺损类
1、补牙
补牙保修细则请详见院内种植及修复协议书
2、嵌体
嵌体保修细则请详见院内种植及修复协议书
五、非保修范围
1、因口腔卫生差而造成种植体周围炎导致的种植体脱落,不属于保修范围。
2、因使用不当意外造成的冠体损坏(如误嚼米石导致崩瓷等)
3、义齿修复后未安要求戴用导致义齿废用(如义齿交付后长期不带等)
4、补牙类保修不包含磨损类问题
影响种植体寿命的主要因素包括:
(1)糖尿病!!!
(2)吸烟!!!
(3)不可控制的余留牙牙周病
(4)口腔卫生差,不愿意按照医生的医嘱使用清洁手段
(5)无法半年定期随访复查
(6)不可控制的严重全身性疾病
(7)磨牙症
(8)进食时硬物硌伤及外伤、陈旧外伤骨折骨愈合区!!
(9)放疗、化疗及其他不利于软组织及骨愈合的全身性用药!!!
为了您的牙齿能健康有效的为您服务,请务必在种植或修复完成后每半年来诊所复查并进行牙周维护,需要您抽出一定的宝贵时间配合我们完成这些定期的维护工作,若由于您自身的原因,不能定期复查,我们将难以履行以上承诺。
若您因以上影响种植体寿命的因素及其他不可控制的全身健康因素导致的种植体松动、脱落等并发症,我们将难以履行以上承诺,敬请谅解。 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内容我已经知晓。
患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病历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患者无法签署知情同意书,请其授权的代理人在此签名:
患者家属(或患者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
与患者的关系:_____________
医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